現在有很多人欠錢依舊不還,以為不還就會沒事,可是沒想到最後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單。自從民法典實施後,那些不還錢的人都開始還錢了,欠錢不還民法典是怎麽規定的?詳細情況跟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據了解,如今欠錢1萬元以下花25元就能起訴,就算對方不出庭也能缺席判決,判決生效後有能力不還的,那麽就會申請強製執行,到時被限製高消費,這對日常生活帶來很大的不便。
在婚姻續存期間,有人單方麵借錢不還,結果夫妻雙方被起訴,而配偶對欠款並不知情,且沒有用於家庭生活開支的,那麽配偶是不用還錢的。一般情況下,民事訴訟收法律保護的時效為3年,那麽3年後在起訴,訴訟時效可超過3年甚至永久。民法典沒有規定要父債子償,但是債務是可以繼承的。也就是說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也得要承擔起還債的義務。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呢。
广告合作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