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昌縣公安局關於打擊盜搶違法犯罪線索舉報獎勵公告
會昌縣公安局
關於打擊盜搶違法犯罪線索
舉報獎勵公告
為依法嚴厲打擊盜搶違法犯罪活動,切實維護我縣社會治安大局平穩,會昌縣公安局決定從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縣開展為期4個月的打擊盜搶犯罪“破案會戰”。為進一步提升打擊盜搶犯罪效能,經研究,決定對舉報我縣違法犯罪線索的人員予以獎勵,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舉報範圍
舉報在會昌縣範圍內發生的各類盜竊、搶劫、搶奪等違法犯罪線索。
二、舉報內容
公安機關未掌握的盜搶犯罪個人及團夥線索;正在被立案偵查的盜搶犯罪個人及團夥所實施,但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案件線索;公安機關正在追捕的盜搶犯罪個人及團夥成員的具體落腳點或藏身地等線索,主要包括以下8類刑事案件線索:
(一)入室盜竊案;
(二)盜竊自行車、摩托車、電動車及汽車的;
(三)盜竊生產生活物資的;
(四)盜竊車內財物的;
(五)搶劫、搶奪的;
(六)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
(七)在逃的盜搶犯罪嫌疑人相關線索;
(八)其他盜搶違法犯罪線索。
三、獎勵標準
舉報獎勵堅持一案一獎、依案施獎、以物質獎勵為主的原則。公安機關根據舉報人舉報的線索所起作用的不同,分別給予獎勵:
(一)凡舉報一人作案一起的盜搶犯罪事實,經查證屬實,給予人民幣500元獎勵。
(二)凡舉報三人以上作案一起或者一人作案三起以上的盜搶犯罪事實,經查證屬實,給予人民幣1000元獎勵。
(三)凡舉報三人以上作案三起以上盜搶犯罪事實,經查證屬實,給予人民幣3000元獎勵。
(四)凡舉報搶劫致人死亡或搶劫造成重大影響案件具體犯罪事實,經查證屬實,給予人民幣10000元獎勵。
四、舉報方法
舉報人可采取實名或匿名,通過當麵舉報、信函、電話或其他方式進行舉報。實名舉報的應提供舉報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係方式等情況。
(一)信件舉報。舉報人可以通過信件、快遞郵寄的方式將違法犯罪線索舉報至會昌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信件地址:會昌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收)。
(二)電話舉報。
舉報電話為“110”或者0797-5635172。
(三)其他方式舉報。通過直接扭送、到公安機關直接反映等其他方式進行舉報。
五、舉報線索要求及舉報人保護
(一)舉報人舉報的線索應盡量詳實。要包含被舉報人的姓名(綽號)、住址、通訊方式等基本情況,違法犯罪的時間、地點、人物、經過、結果等基本情況。
(二)舉報人對檢舉、揭發提供的線索要實事求是,不得虛構事實誣陷他人。
對舉報提供線索者,我局嚴格保密,依法保護。對泄漏信息造成打擊報複舉報人的,一經查實,依法依紀從重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獎勵發放
(一)經查證屬實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線索,會昌縣公安局“破案會戰”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及時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
(二)舉報人自接到公安機關獎勵通知之日起15日內,憑本人有效證件領取獎金;委托他人代為領取的,憑舉報人和代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委托手續領取。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一人舉報多起不同案件的,分別獎勵;多人分別舉報同一案件的,按一案予以獎勵,獎勵第一舉報人,其他舉報人酌情予以獎勵;聯名舉報同一案件的由舉報人協商分配,協商不成的平均分配。
(四)獎勵發放由會昌縣公安局“破案會戰”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本公告由會昌縣公安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會昌縣公安局
2021年9月3日

來源:會昌縣公安局
素材:刑事偵查大隊
審核:夏瑋菁
編輯:蕭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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